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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d@gygtzy.gov.cn
【行政为民十项措施】
一、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
二、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三、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四、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五、依法向社会公告征地及补偿及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公告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划定后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公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延续、变更、保留等信息。
六、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土地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测成果资料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七、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将农村宅基地现状和规划图及用地计划表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使群众对宅基地建设规划、计划清楚、明白。
八、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凡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报,土地登记发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等,均实行窗口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九、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条禁令】
一、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
二、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
三、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
四、禁止制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
五、禁止接受基层单位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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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国土局给我做主
汪双钱
[男]
关于核发我厂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请示
市国土局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示我厂所反映的材料。
贵阳北效油桶翻新厂系在贵阳市乌当区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下,于 1998年10月在乌当区顺海村投资新建的新兴工业。在引进我厂投建之初,我厂就以书面协议与该村约定了我厂征地5.3亩建设用地的相关征地手续办理的责任事宜。该协议明确指出,我厂为征得该宗土地,按当时国家相关土地政策,需按5万元/亩的标准来缴纳该宗土地的全部征地费用,共计:26.5万元整(贰拾陆万伍仟圆整),该笔费用中包括了下列费用:
1、该宗土地上的附作物补偿费,12万元整(拾贰万圆整);
2、该宗土地的征地用款:10万元整(拾万圆整);
3、该宗土地的征地补偿费:4.5万元整(肆万伍仟圆整)
该份协议中,同时还明确了,如果我厂一旦如实缴纳了上述费用后,我厂的全套用地手续将由该村代我厂办理,待该村将我厂全套用地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我厂再行投建生产。
该份协议签订过后,我厂及时按协议约定缴纳了上述费用,共计:26.5万元整(贰拾陆万伍伍仟圆整)。因此可以说,我厂已严格按照国家当时的土地政策,如实缴纳了征用该宗地的全部费用。而也正如协议中所约定的那样,该村也积极为我厂办理了前期部份征地手续(包括:立项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规划定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乌当区政府对我厂用地批复等),但截止到目前,该村确实没有如协议中所约定的那样,为我厂将该宗征地的最终权属证明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下来。
于是我厂就踏上了漫长的索证之路,去找区国土局,区国土局叫我找顺海村,找顺海村吧,村委的人又叫我去找区国土局,历时六、七年之久,请示报告倒是写了一大堆,材料倒了复印了近几十斤,村委会和区国土局的门槛都快被我踏断了,可就是没人理,最后搞的厂里的经营也越来越不景气,而自已的身心也在一日复一日煎熬中彻底的跨了下来,不仅如此连我的家庭也倍受影响,由于厂里的经营不景气,住在我家的父母与岳父母每月的看病钱也难以维持,小孩的学业也因我无法教导而一落千丈,整个弄得是家不像家,厂不像厂,最可怕的是医生诊断出由于我过度焦虑,患上多种疾病,且也患上了神经性的“忧郁症”。
近日,我从乌当区国土局得知,之所以迟迟没有发放我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因为区国土资源局没有收到我厂缴纳征用该宗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而我厂又确实早在1998年10月就将此笔“土地出让金”缴纳至乌当区顺海村(有相关缴纳票据),因此可以确定,是当时该村为我厂经办征地手续的相关责任人的问题,没有及时将此笔费用上缴至政府有关部门,从而导致了一直到现在贵阳市乌当区国土资源局无法发放我厂《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事实。得知此消息后我厂去询问该村,该村村长说,由于该村领导班子已换届,当时我厂征用该宗建设用地的后期手续没有如实的交接清楚,形成了一个管理的真空,至于我厂缴纳的全部征地费用是否上缴至政府相关部门,目前无法得知,有可能是上缴了,也有可能是没有上缴反被当时的村委挪用或是私分了,因而使之成为了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从而使得乌当区国土局无法发放我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前,由于我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迟迟没能领取,无法向金融部门融资也无法办理该厂所修建厂房的《房产证》,从而使我厂面临了有史以来最大的资金缺口,为了保持正常的经营生产,我厂不得不背负了沉重的借贷压力,长此以往,我想必将会沉重的打击到其它外来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也必然会造成我厂的破产,鉴于此情况,我厂觉得目前不是追究谁是谁非的时候了,那怕是我厂原来已经缴纳过了的,现在只要是还能再行缴纳后就能发放我厂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厂也能接受。但如果不能办,那是因为违反了国家土地法规的那一条、那一款,需要怎么解决,时限是多久;如果可以办,那应该如何办,在什么地方办,怎样办,办理时限是多久,是一年还是两年或是三年?于是我厂抱着这样的疑问就去找乌当区国土局询问,但该局从局长杨礼华到下面的用地科、法监科、地籍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回答我的内容都是出奇的一致:“我们不知道,你去找村里,这不关我们的事”。在我多次的追问下,他们又说“你的事等我们调查完了后,我们会通知你的。”至于调查时限,他们则不回答我厂。其实明摆着的事实,就是我厂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区国土局是否收到相关缴纳票据,如果原来没收到,现在该谁的责任谁来承担,如果嫌麻烦,那我厂现在又重新来缴纳,如果存在罚款,那我厂也认了,但总不会是永远的拖着,永远的不正面回答我厂,永远的调查下去,总不成是乌当区国土局说要调查个10年20年或是30年,那我厂就永远等下去。那国家制定的《行政许可法》等法规到底有没有用。为此我厂还专门找到乌当区信访局要求该局为我厂做主,可是该局在了解调查完我厂实际情况后也说,他们发给乌当区国土局的问讯函也有近两个月了,可是区国土局就是不给他们回复函,也不正面回答他们,我厂为此事又去找区国土局,可该局还是那几句话:“你厂的事等我们调查完后,再通知你,这事有程序”“现在发放权不再我区局了,现在要找市国土局领导”。至于我厂问到了该局的调查时限到度是多久,如果找市国土局,应找那一位领导,是不是市国土局局长时,该乌当区局从局长到下面各科室都一致不作正面回答。
鉴于此我厂希望市国土局领导能体恤到我厂及我本人的家庭的实际情况,督促乌当区国土局早日结束他们的漫长调查并给乌当区信访局回复调查函,如果可以办,就直接告知我厂应怎么办、需时多久,如果不行那就直接告知我厂是因为违反了土地法规的那一条,那一款,所不不能办,别老是一拖再拖的就是不正面回答。如果不想正面回答我厂那也行,乌当区国土局直接对我厂说:“我局就是不想正面回答你厂”。我厂想这样也行,起码这算是一个准确而肯定的答复了。
最后我厂恳请市国土局领导能为我厂这种弱势群体做主,还我厂一个合理、合法、完善、齐全的用地手续。
妥否,请示。
贵阳北效效油桶翻新厂:汪双钱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管理员回复
: 您好,你的信访我们已收到,并且在调查中,有回复会尽快通知你的。
留言时间:2007-4-11 10: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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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
CXR
[男]
请问管理员,办理个人土地证,只需带产权证、完税证和身份证就可以了吗?
管理员回复
: 如果是房改房,还要带准入证
留言时间:2007-1-24 2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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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国土资源部
[男]
国土资源部,收到请回应
管理员回复
: 收到
留言时间:2007-1-23 15: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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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招聘情况
郑印
[男]
请问贵单位什么时间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专业。其中是否包括安全工程专业。
管理员回复
: 请留意人事部门的公开招聘信息。
留言时间:2006-12-7 14: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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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营销操作指南
崔元星
[男]
来自崔元星博客http://house.focus.cn/~cuiyuanxing/
——土地市场年会经验交流论文
土地是最基础的生产资料,土地是商品,具有商品的所有属性,商品需要营销方能实现市场价值,所以土地需要营销。土地是特殊商品,需要相对特别的营销策略,更需要特别的营销策划。徐州、呼和浩特、海口及西安等城市的国土部门正在积极尝试土地营销策划,并尝到了甜头。笔者有幸参与了近期成功出让的几个成片土地项目的前期策划,包括徐州市和平绿源(937亩,2005年6月29日由上海绿地集团以5.75亿元竞得)、西安市未央湖(810亩,2005年9月16日由长庆地产以3.27亿元竞得)、海口市美丽沙(3307亩,2005年11月14日由香港新世界以18.08亿元竞得)等,并应邀赴博鳌亚洲论坛发表演讲及受《城市开发》等媒体专访谈土地营销经验,现做归纳与广大的土地“生产者”、“消费者”及中介一起分享。
推广一种做法:变土地招拍挂为项目招商
在不断加强土地市场硬件建设及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引入土地项目策划包装环节,即根据地块资源特征、区位优势、城市总体规划及未来发展趋势等综合要素,在遵循规划要点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包括项目名称、主题、功能细分及目标市场等,从而把土地招拍挂活动转变成了项目招商活动,再配以一系列的图片、文本及多媒体宣传资料,弥补了传统的地块土地使用权竞买文件只有位置、规划指标及用途等寥寥几笔的不足。另外,在过去只在网站、报纸等媒体刊登出让公告的基础上,增加丰富多彩的推介活动,形成与开发商充分沟通、有效互动的局面,在正式的土地招拍挂活动之前起到了市场预热的作用。
消除两大误区:成片开发抬高门槛 土地推介抬升地价
以成片土地推介为重点,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以成片土地推介带动中小地块的出让,从而活跃整个土地市场,二是以成片土地项目引入有实力、品牌叫得响的投资商,从而激发本地开发商的激情,形成联动、活力的地产开发局面。成片出让及开发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利于城市总体形象的营造及总体规划的执行,二是降低城市总体开发成本,避免各自为政、遍地开花的局面,三是节约土地基础开发资金,四是给一般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向城市运营商升级的机会和土壤,把土地运营的增值空间部分地让渡给开发商。当然,成片土地出让会抬高一些门槛,但国土部门要为各地开发商提供互动、联合的机会,通过鼓励联合竞标,积极倡导共赢,实现本地与外地开发商的联动协调发展。有人认为策划推广会抬升土地的价格,或者认为原先由政府买单的策划推广费用会转嫁到开发商并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而排斥它。一些城市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逐步认识到其价值,并在与开发商的磨合与沟通中逐步实现了双赢。
收获三点意义:挖掘土地价值 促进有效传播 提供规划指引
一是价值回归,通过挖掘资源的潜质及文化内涵,使交易在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范围内达成,出让价格更真实地反映地产价值,二是促进竞争,广开传播渠道,让更多的有资格的开发商与相适应的资源对接,真正实现土地市场的公开化,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规划指引,引导开发商注重项目的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的平衡。土地营销策划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及实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有效保障。
牢记四条要诀:切合实际 齐抓共管 借助外脑 持之以恒
一是制定目标要切合实际,有些城市总指望全国地产前50强或者国际大财团来投资,这是不现实的,另外,要注意地产投资的地缘性;二是要齐抓共管,不能只有国土部门唱独角戏,如何运营好一个城市是个系统工程,土地是城市运营中的核心资源,这不仅是国土部门的事,运营成功了也是整个城市的荣耀,国土部门应与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一起联手,甚至要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亲自抓、亲自参与;三是要善于借助外脑,引入专业顾问机构及著名媒体等通力协作,可以肯定地说,只靠政府和开发商演二人转,而缺少专家的智慧和媒体的关注,就不可能有土地市场的真正繁荣;四是要持之以恒,土地推介招商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地产投资有其偶然,但更是必然,需要冲动,但更需要理性,政府要拿出足以让有战略眼光的投资商冲动的资源和足够的耐心,吸引他们投下理性的棋子。
分享几个观点:
地块的竞争首先是城市的竞争
以成片土地推介带动中小地块的出让
给成片地块及大型推介活动找个说法
处理好科学规划、精心策划和严密计划的关系
土地也有个性、文化、甚至品牌
合理控制供地计划与地价走势
合理搭配、组合经营性用地(住宅、商业、商办、旅游、娱乐)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经营性、非经营性)
优化用地结构、构建产业集群,用循环经济理论指导运营
走出去,请进来
抛弃传统的政府招商推介模式,结合法定的土地推广程序,把开发商云集、资本集中、房地产竞争激烈地区作为招商推介重点区域,参加行业活动并争当主角。邀请重点地区城市运营商、地产机构访问团来访,创办常态的地产类、区域发展类高层专题论坛,开展一对一营销,引导以商招商,注重跟踪落实。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系的日趋完善,催生了营销和营销策划产业,其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土地作为特殊商品进入市场及土地市场的公开运作才刚刚开始,可以肯定地说,土地的“营销”及与之相伴的“营销策划”将逐步被政府和企业认可,被大众所接受,并在土地市场运营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事实上,营销本身是双向的,作为土地“消费者”的开发商买单一级市场策划的案例也逐步增多,如中信、中远、世茂、鲁能等知名地产“大鳄”,并获益匪浅。
(崔元星 国际商务策划师 中国泛地产策划网www.bbbest.com 0755-26722240)
留言时间:2006-7-18 1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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