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3个职能处(室),其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事项的督办、目标管理、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联络、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后勤服务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联系人:李春生
电 话:0851-6860236
2、财务处
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有关法定归费、价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收缴、使用等财务监督管理与核算;管理国家、省、市划拨的各项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编制申报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各项经费预算和决算,并组织实施;按统一管理原则,建立系统两级财务管理(局机关及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一级,自收自支的直属事业单位及五区分局为二级)和会计核算体制,实施全系统财务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及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分局的国有资产,负责第三产业定期统计工作。
联系人:王利春
电 话:0851-6833001
3、人事教育处
负责五区分局、三县一市国土资源局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承办科级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调动、交流、奖惩、培训、档案管理、工资审核、退休审批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承办有关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承办本系统出国人员的有关工作;指导国土资源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人:韦政勇
电 话:0851-6811159
4、规划处
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基础测绘等有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各地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核或审批县(市)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联系人:冉伟
电 话:0851-6826391
5、科技宣传处 拟定国土资源科技工作计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对科技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成果的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法律法规宣传、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联系人:张迎五
电 话:0851-6852633
6、耕地保护处
贯彻执行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耕地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和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审核耕地占补平衡;承办需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建设项目征地事宜;监督辖区内各级政府依法征用耕地补偿和安置制度;负责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工作;负责乡(镇)村用地的管理工作。
联系人:韩邦柱
电 话:0851-6837209
7、土地利用管理处
贯彻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政府收购的管理工作;管理建设项目供地;指导、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监督管理土地交易市场、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土地评估结果的备案;指导、组织实施企业改制土地资产的处置。
联系人:姚静
电 话:0851-6827477
8、地籍管理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城乡地籍、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土地登记中介代理机构核准;地籍信息数据发布审核。
联系人:
电 话:0851-6833158
9、矿权管理处 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矿权的登记发证的审查和矿权转让的审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矿产品的运销;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和规程;监督管理采矿权和探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调处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负责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人:赵学芬
电 话:0851-6830457
10、资源环境处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和规范;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授权负责矿山地质检测报告评审;承担矿产资源信息系统、地质资料汇交及馆藏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认定、登记、统计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的审查工作;参与审查开办矿山企业立项报告;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负责地质环境及其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指挥工作机制;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调处地质灾害纠纷;指导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备案;组织认定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联系人:肖悦春
电 话:0851-6811075
11、测绘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项目计划;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限测绘等工作,负责工程测量、房地产测绘及其他测绘的行业管理;管理测绘任务登记及测绘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内测绘成果保密监督管理以及测绘成果目录(副本)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地图的审检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市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及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市测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肖志高
电 话:0851-6816367
12、法规监察处
组织草拟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论证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事宜;对违法行为提出审理意见;负责法制教育工作;参与局机关有关文稿的审核工作。
联系人:杜良平
电 话:0851-6816644
13、监察室
联系人:周晓东
电 话:0851-6850594
二、直属单位、分局和机构职责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包括五个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内设云岩、南明、花溪、白云、乌当区五个分局。
(一)、直属事业单位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内设综合室、执法一室、执法二室)
(1)、组织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的规章制度,组织对授权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执行和遵守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对土地和矿产资源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市场交易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与采矿审批发证、矿业权转让、矿产品运销、测绘资质、测绘任务登记等行为的监督监察。
(3)、立案查处违反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4)、受理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举报。
(5)、负责违法案件的统计和执法监察动态情况通报工作。
(6)、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负责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7)、领导各区、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的业务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
地 址:贵阳市瑞金北路126号
联系人:党德强
电 话:0851-6824866
邮 编:550003
2、信息中心
承担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工作规划、计划的具体编制;参与拟定信息化建设有关管理规定、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服务;负责全市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分类管理和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动态监测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信息网络建设,为决策部门提供国土资源实时信息;参与并指导区、县(市)基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及对其国土资源信息系统进行质量监督和技术服务;开展有关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参与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应用、测评与升级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土资源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为社会提供公益信息服务。
地 址:贵阳市瑞金北路126号
联系人:李强
电 话:0851-6826645
邮 编:550003
3、土地开发中心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供城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征用、资源勘查评估技术服务;代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矿业权储备工作。
地址:贵阳市瑞金北路126号
联系人:靳俊
电 话:0851-6852101
邮编:550003
4、土地登记处
为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明晰土地权属,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土地登记的相关技术服务。
地 址:贵阳市瑞金北路126号
联系人:文流举
电 话:0851-6800858
邮 编:550003
5、土地交易处
建立国土资源公正、公平、公开交易的市场环境,规范国土资源交易行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行为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地 址:贵阳市瑞金北路1号富中才智中心5楼
联系人:廖继勇
电 话:0851-6811485
邮 编:550001
(二)、云岩、南明、花溪、白云、乌当区五分局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空政策,参与经济宏观调空;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2、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产资源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测绘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所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各项国土资源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案件进行查处。
4、调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矿业权权属和地质灾害责任纠纷;负责土地、矿产、测绘案件的应诉工作。
5、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开发整理的报批;组织实施征地;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组织检查土地使用情况,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土地储备工作。
6、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的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变更调查及统计;组织实施土地权属确认、城乡地籍和土地证书查验;负责辖区内土地登记发证。
7、协助完成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完成或协助完成辖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完成下去农用途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组织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参与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8、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受理、初审或审定探矿权、采矿权的设定、延续、变更登记;依法开展矿产品运销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督察和采矿业的统计;负责地质勘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
9、负责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指挥工作机制;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保护地质遗迹;组织保护和管理古生物化石。
10、负责编制辖区内测绘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项目计划工作;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负责工程测量、房地产测绘及其它测绘的行业管理;管理测绘任务登记及测绘质量监督;负责测绘成果保密监督管理以及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副本)和测绘统计的收集、整理上报;负责保护和管理测量标志;负责地图市场和测绘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地图编制的审检上报工作。
11、依法征收收缴土地、矿产和测绘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规费、价款。安排和监督管理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划拨的关于土地、矿产、测绘方面的事业经费和其它有关资金、基金。
1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和测绘管理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13、管理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内设机构乡(镇)国土资源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的绩效考核。
14、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南明区:
地 址:贵阳市箭道街149号
联系人:袁惠国
电 话:0851-5813507、5861411
邮 编:550002
☆ 云岩区:
地 址:贵阳市毓秀路48号
联系人:杨熔
电 话:0851-6831750
邮 编:550001
☆ 花溪区: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清华路40号
联系人:张群
电 话:0851-3851008
邮 编:550025
☆ 乌当区:
地 址:贵阳市新天大道73号
联系人:罗军
电 话:0851-6846262
邮 编:550018
☆ 白云区:
地 址:贵阳市白云区恒阳大厦6楼
联系人:徐军
电 话:0851-4831144
邮 编:550014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贵阳市瑞金北路126号
联系电话:0851-6823142
24小时值班电话:0851-6859297
邮 编:5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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