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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信息数据发布审核工作规则

发布日期:2008-11-22 信息来源: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字号:[ ]


主办部门:地籍处

协办部门:

适用事项代码: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工作内容

审查: l、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

2、地籍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和安全性,是否符合《保密法》、《统计法》及地籍管理有关规定,保证地籍信息数据的严肃性。。

 

三、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内部各办文环节工作时限:

l、收文“窗口”工作时限:自受理当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资料录入办文系统;

2、协办部门工作时限:自收到“窗口”递文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部门意见;

3、主办部门工作时限:

自收到“窗口”递文起 18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应事务,呈报局领导签批;

4、分管局领导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5、局长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起5个工作日内签批意见;

6、办理结果校对、打印(文印员)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起1个工作日内出文(证)。。

 

四、申报资料与标准

1、县(区、市)地籍信息数据汇总表;

2、地籍信息数据汇总分析报告;

3、县(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文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4、相关软盘(一份)。。

 

五、办理结果

同意:汇总发布或上报省厅。

未同意: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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